????中青在線杭州8月25日電(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李劍平)記者今天從浙江省相關部門獲悉,浙江省教育廳、省綜治委辦公室、省法院、省檢察院、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省司法廳、團省委、省婦聯等九部門聯合發(fā)布了《關于加強中小學校園欺凌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對校園欺凌現象說“不”!
????浙江省九部門的通知要求,全省中小學校具體負責實施和落實校園欺凌治理工作。各學校要制定防治學生欺凌和暴力工作的應急處置預案,建立早期預警、事中處理及事后干預等機制,特別要關注學生有無學習成績突然下滑、精神恍惚、情緒反常、無故曠課等異常表現,分析了解其產生的原因,對可能的欺凌和暴力行為做到早發(fā)現、早預防、早控制。對行為嚴重失常,屢教不改的學生,要由班主任上報學校,由學校統(tǒng)一協調,加強教育;教育效果仍不明顯的由法制副校長協助進行管教。
????同時,浙江省的教育、公安、司法、共青團等部門可組織有青少年法治工作經驗的志愿者與行為失常學生進行結對幫教。依托12355青少年維權熱線,設立統(tǒng)一的防范學生欺凌和暴力舉報電話,對發(fā)現的欺凌和暴力事件線索和苗頭要認真核實、準確研判并及時采取措施。學校要加強“三防”建設,嚴格落實值班、巡查制度,禁止學生攜帶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進入學校。
????浙江各相關部門和學校被要求建立學生欺凌和暴力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學校發(fā)生一般性欺凌事件或接到校園欺凌舉報后,一般自行處置,加強對施暴學生的教育,開展受害學生心理輔導和關愛活動,并告知雙方家長,記錄相關處置、教育過程并存檔備查。對嚴重的欺凌和暴力事件,要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并迅速聯絡公安機關介入處置。報告時相關人員有義務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教育部門、公安機關、學校、家長及媒體應保護遭受欺凌和暴力學生以及知情學生的身心安全,嚴格保護學生隱私,防止泄露有關學生個人及其家庭的信息。特別是要防止網絡傳播等因素導致事態(tài)蔓延,造成惡劣社會影響,使受害學生再次受到傷害。
????浙江省將強化教育懲戒威懾作用。對實施欺凌和暴力的中小學生必須依法依規(guī)采取適當的矯治措施予以教育懲戒,既做到真情關愛、真誠幫助,力促學生內心感化、行為轉化,又充分發(fā)揮教育懲戒措施的威懾作用。
????對實施欺凌和暴力的學生,該省學校和家長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和警示談話,情節(jié)較重的,教育部門、公安機關應參與警示教育。
????對屢教不改、多次實施欺凌和暴力的學生,該省將登記在案并將其表現記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必要時根據各地實際可轉入工讀學?;驅iT學校就讀。
????對構成違法犯罪的學生,浙江省將根據《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置,必要時可由政府收容教養(yǎng),或者給予相應的行政、刑事處罰;對犯罪性質和情節(jié)惡劣、手段殘忍、后果嚴重的,必須堅決依法懲處。
????對校外成年人教唆、脅迫、誘騙、利用在校中小學生違法犯罪行為,浙江公安等部門將依法從重懲處,有效遏制學生欺凌和暴力等案事件發(fā)生。各地公安、檢察、審判機關依法辦理學生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做好相關偵查、審查逮捕、審查起訴、訴訟監(jiān)督、審判和犯罪預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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